2025年新西兰投资移民新政细则解读:关键变化与核心要点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54  时间:2025-03-07 10:57:25
2025年2月9日,新西兰移民局正式公布了新一轮投资移民政策框架,并宣布申请通道将于同年4月1日开放。此次新政在多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和调整,取消了语言成绩要求,简化了投资类别,并划分为500万纽币起投的“增长类别”和1000万纽币起投的“平衡类别”,为投资者提供了更灵活的选择。随着2025年3月4日移民局进一步发布补充细则,相关政策要求变得更加明确。本文将对新政核心内容进行深入解析,以帮助有意向的申请人全面了解政策变化及其影响。
一、新投资类别:范围扩大,选择更多
1. 增长类别—— 500万纽币起投
该类别旨在促进新西兰经济发展,投资资金可投向直接投资或管理基金,但需符合严格的审批标准:
1)直接投资
投资项目需获得新西兰贸易发展局(NZTE)批准,并对国家经济具有积极影响,如增加产值、创造就业、提升生产力、支持研发或推动知识产权发展等。
如涉及初创企业,还需提供市场验证、可行性研究或合理的尽职调查报告。
不是所有新西兰本地企业都可作为合格的投资标的,NZTE对初创企业的审批标准尤为严格。
2)管理基金
投资的基金产品需列入NZTE认可的管理基金名单,否则不被视为合格投资。
投资人在投资完成时,该基金仍在名单内,即可锁定投资资格;即便后续基金被移除,该投资仍被认可,不影响移民申请。
2. 平衡类别—— 1000万纽币起投
该类别提供了更广泛的投资选项,包括债券、上市股票、房产开发及慈善捐赠。
1)债券投资
新西兰政府或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
新西兰公司发行的债券(需获BBB及以上信用评级)
新西兰注册银行或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
2)上市股票
可直接投资股票,或通过交易所交易基金(ETF)或管理基金进行间接投资。
投资标的需满足新西兰金融市场管理局(FMA)许可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通过FMA认可的众筹平台发行等要求。
3)房产开发
仅限新住宅物业开发或商业、工业物业开发,不包括翻新或扩建现有住宅。
项目需获得监管机构(如地方政府)批准,并取得所需许可,且投资目标必须为商业化回报,不可用于自住。
4)慈善捐赠
仅限于新西兰注册慈善机构,且该机构需有至少两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并具有税收受赠人身份。

二、投资完成时限与居留要求
1. 投资完成期
申请人需在原则性批复(IPA)后6个月内完成投资,如有合理理由,可申请最多延长至1年。
投资期的起始时间依据投资完成的时间点决定:
若在IPA前已完成投资,则投资期自IPA签发之日开始计算;
若在IPA后完成投资,则投资期从实际投资完成日开始计算。
2. 居留签证时长
增长类别申请人:可直接获得4年居留签证;
平衡类别申请人:可直接获得6年居留签证。
3. 投资审核期
增长类别:需在投资期的第24个月和第36个月完成投资审核。
平衡类别:需在投资期的第24个月和第60个月完成投资审核。
三、签证安排及灵活调整机制
1. 投资期临时签证
主申请人可在IPA获批后申请12个月工作签证,以便入境新西兰完成投资。
配偶可获得12个月旅游签证,子女可获得12个月学生签证。
2. “随时投资”机制
允许申请人在正式投资前,将资金暂存于债券、定期存款、上市股票或银行账户(银行存款或定期存款最多可存6个月),待正式投资启动时转入目标投资项目。
3. 额外投资要求
平衡类别申请人如希望投资超1000万纽币,以减少居住要求,需在IPA前申报。
额外投资资金需投入增长类别的可接受投资(直接投资或管理基金)。
4. 投资类别调整
在IPA获批后6个月内,申请人有一次机会更改投资类别。
若从500万纽币的增长类别调整为1000万纽币的平衡类别,不需额外资金来源解释;
但若反向调整(从平衡类别降为增长类别),新增的500万纽币投资需提供资金来源证明。
四、资金转移与合规性要求
资金需通过银行或认可的外汇公司转移,转账账户可包括:
主申请人个人账户
主申请人与配偶/子女的联名账户
第三方信托账户(如律师信托账户、退休金账户、投资组合账户等)
关于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是否符合新西兰移民资金转移要求,移民局仍在商榷,后续有待进一步确认。
2025年新西兰投资移民政策在简化类别的同时,扩大了可投资范围,增强了资金灵活性,并取消了语言要求,使得申请流程更加友好。然而,与此同时,对投资项目的合规性要求明显提高,如NZTE对直接投资和管理基金的严格审查、房产投资的用途限制、投资完成时限的刚性要求等。对于有意申请新西兰投资移民的投资者而言,尽早规划资金路径、选择合规投资标的,并确保投资策略与长期移民目标匹配,将是顺利获批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