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加拿大后可以居住在中国吗,如何保留加拿大身份?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4288  时间:2019-11-19 11:04:59
当境外人士申请加拿大移民,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后,可以在加拿大永久居住、生活。当然,也可以在原先国家结婚、工作和生活等等。需要注意的是,当人们成为加国永久居民后,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在海外居住并保留在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身份。那如何才能保留加国身份呢?澳臻移民在此重点介绍。
一、保留加拿大永居居留身份的方式
为了保持永久居民身份,人们5年内必须在加拿大居住至少2年(730天)。在这段时间内,必须身在加拿大。其中,两年不必连续。当人们重新进入加拿大或者永居申请续签时,移民局官员可以确认申请人在加拿大的时间是否有效。但也有例外,在加拿大境外度过的时间也可能会计入两年/ 730天的居住要求。
二、视为在加拿大实际居住的常见方式
除了实际在加拿大居住的方式外,还有几种虽然在加拿大境外,但是仍然被视为在加国境内居住的情况,澳臻移民介绍如下:
1、加拿大部分日
在加拿大度过的任何一天甚至都算作两年的居住期义务。一个人可以去美国过夜,第二天再回到加拿大,由于这两天的一部分时间都在加拿大度过,因此仍然有100%的日子满足居住要求。对于通过一日游在美国工作的加拿大永久居民而言,这非常重要。例如,居住在加拿大边境城市的个人可能被美国公司雇用。只要居民在24小时内返回加拿大,该日即算作在加拿大的一整天居住地。
2、与加拿大公民的配偶或伴侣或父母一起旅行
如果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境外陪同加拿大公民的配偶或伴侣,则加拿大境外的每一天都被视为在加拿大实际生活的日子。与加拿大公民的父母一起旅行的永久居民儿童可以陪同该父母在加拿大境外,并被视为在加拿大境内实际生活的日子。
3、与永久居民的配偶、伴侣或父母一起旅行
如果在加拿大境外的永久居民陪同同样是永久居民的配偶或伴侣,则只有当该配偶或伴侣由加拿大企业全职雇用或在加拿大从事公共服务时,才被视为在加拿大实际居住生活的日子。
4、长期在国外工作的永久居民
如果在国外工作,永久居民可以保持永久居留身份,但有以下限制:首先,永久居民必须是加拿大公司或公共服务部门的全职雇员,并且总部位于加拿大,负责控制海外任务。这将需要为一家加拿大公司工作,并且该公司的海外办事处是从加拿大总部分配到的。这适用于与加拿大企业有合同的人。居民可以是在加拿大从事加拿大业务的承包商或全职员工。这包括分配给加拿大业务的关联企业或海外加拿大业务的客户。在这种情况下,在国外度过的日子被视为在加拿大实际度过的日子。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持有PR不满5年,然后立即离开加拿大3.5年,签证官可能会确定您自收到PR后的5年内只能在加拿大居住1.5年。那么,申请人可能会失去永久居民身份,并且将无法进入加拿大。因此,移民加拿大后可以居住在中国或者其它海外国家?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在加拿大居住至少2年(730天)即可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