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雇主担保移民EB-3申请条件及政策详解!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21386  时间:2018-04-16 18:10:11
美国EB-3雇主担保移民,即美国职业移民第三优先(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3rd Preference Permanent Workers),是通过美国雇主担保申请人赴美工作的方式移民并获得绿卡。最新美国雇主担保移民EB-3政策将申请人分为三类,受众面非常之广,是美国各类移民申请中要求最低且最容易申请的一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的EB-3移民类别。
一、美国雇主担保移民EB-3的项目类别
美国移民政策成熟完善,针对不同条件的申请人细分了不同的移民类别。其中,2018美国雇主担保移民EB-3主要划分为三类:
1、熟练技术工人(EB-3 Skilled Workers)
申请人需要能够胜任至少需要两年培训,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作,不能是临时或季节性的工作;
2、专业人员(EB-3 Professionals)
申请者需要至少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士学位,并且是专业技术人员;
3、非熟练技术工人(EB-3 Unskilled Workers)
适用于非技术劳工,不需要至少2年的工作经验或培训,不能是临时或季节性的工人。
澳臻移民介绍,在美国EB-3雇主担保移民的三个类别中,非熟练技术工人(EB-3 Unskilled Workers,EW-3)该移民类别没有语言要求,无需提供雅思等语言成绩,且没有资产要求,没有工作经验要求,是门槛最低的一类。
二、美国雇主担保移民EB-3的申请条件
美国EB-3雇主担保移民以其独有的低要求、低门槛,成为高性价比、最受欢迎的移民美国途径之一,给所有能在美国找到雇主的移民申请者提供了移民美国的机会。
1. 熟练技术工人类别的申请条件:
1)必须证明有至少2年的工作经验或培训;
2)必须从事没有合适的美国人做的工作;
3)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4)美国雇主提供的劳工证书和长期全职工作offer。
2. 专业人员类别的申请条件:
1)必须证明拥有美国学士以上学位或同等外国学位,雇主工作要求学士以上学位;
2)必须从事没有合适的美国人做的工作;
3)教育和工作经验不能代替学士学位;
4)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5)美国雇主提供的劳工证书和长期全职工作offer。
3. 非熟练技术工人类别的申请条件:
1)有能力从事非技术工作,不能是临时工或季节工;
2)职位没有合适的美国人来做;
3)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4)美国雇主提供的劳工证书和长期全职工作offer;
5)主申请人在申请时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50周岁;子女不超过16周岁。
尽管2018美国雇主担保移民EB-3的申请条件并不严格,但是澳臻移民提醒,申请人应该知悉移民排期可能会较长,需要长达数年的等待。
三、美国雇主担保移民EB-3的申请流程
审核申请者资料;
签约后,资料递交给美国律师签署雇佣协议;
向美国劳工局(DOL)申请劳工许可证(LC)
递交I-140移民申请,获得接收函;
移民局审核通过,获批准函;
NVC国家签证中心建档;
去领事馆面试;
登陆美国,为美国雇主工作至少一年;
全家获得绿卡。
劳工许可证需要拿着申请者的资料和雇主的资料一起提交给劳工部,也就是劳工证的申请必须拿到申请者的首期材料后才能申请。通常3天之内可以收到劳工部的确认信。确认函中包含了收件日期和劳工部档案号。
四、美国雇主担保移民EB-3的常见问题
1、申请美国移民EB-3项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需要雇主提供一个真实的全职的永久性工作承诺;雇主需要登广告做招聘努力,证明在美国目前就业市场上找不到一个最低限度合格的美国工人来胜任这份工作(劳工短缺);美国雇主要承诺给外国雇员支付符合标准的薪水;在绿卡申请的过程中,雇主要证明他有能力支付承诺的薪水。此外,申请人要满足该工作职位的要求。
2、申请美国雇主担保EB3移民的过程中,雇主倒闭了怎么办?
除非后面的雇主是原来雇主的利益继任者“successor of interest”,否则与原来雇主的EB-3申请将无法继续。但是如果I-140已经批准,没有递交I-485,原先的优先日得以保留, 但找到新雇主以后需要重新整个申请程序。 如果I-140和I-485同时提交,I-140已经批准,且I-485已经在审理状态中180天或以上,那么只要申请人找到新的雇主愿意支持EB-3,仍然可以通过新的雇主继续美国移民EB-3的申请。
3、在美国EB-3移民结果的等待期间,申请者遇到家庭变化,例如结婚生子等,如何处理?
在I-140之前,材料还没准备,所以只会发生在I-140之后,所以如果发生状况,只要补材料即可。澳臻移民不会收取材料审核费用,但客户需要对新增的申请人支付移民局的移民申请费。